 |
| 医 保 要 闻 |
|
|
|
 |
|
 |
| 下 载 区 |
|
|
 |
 |
| 友 情 链 接 |
|
| |
 |
|
|
|
办公室:0634-6217379
1、 负责本处综合协调、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工作;
2、 做好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的落实,抓好信息、调研和宣传工作;
3、 组织起草本处综合类文件,协助各科室把好文件制发质量关;
4、 拟定本处工作制度、工作计划和催办、查办工作,组织宣传教育活动;
5、 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对各项决议、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;
6、 负责管理、承办本处人事和政工工作;
7、 负责本处车辆管理、后勤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务。
基金征缴科:0634-6232801
1、 负责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基金收缴计划的制定及基金征缴工作;
2、 负责对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改革和管理提出建议,拟定方案并抓好落实;
3、 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的调动、变更、转移手续;
4、 负责建立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参保档案以及医疗保险账户的建立、拨付和查询;
5、 负责医疗保险卡的制作、发放工作;
6、 负责核定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、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;
7、 负责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,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;
8、 负责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上报统计报表工作。
医疗管理科:0634-6232927
1、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确定受理工作;
2、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政策指导以及对参保职工医疗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;
3、 办理参保职工的住院结算手续和特殊医疗、转诊、转院的审批工作;
4、 负责定期组织专家对患特殊慢性疾病的参保职工进行鉴定和《特殊医疗证》的审批发放工作;
5、 负责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医疗费审核工作;
6、 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有关政策,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年度测算和审核工作。
财务科:0634-6218749
1、 负责定期检查、分析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;
2、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,做好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基金的收缴、存储、管理和使用,管好用好单位经费;
3、 做好参保职工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费用的复核和拨付工作;
4、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稽核工作;
5、 加强与财政、审计、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争取各方面的支持。
|
|
|